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人员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现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审计长
*秘书长
现行《宪法》未提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一职,《国务院组织法》则提到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一职。

国务院全体会议由全体国务院组成人员组成。

法律规定
产生程序和任期

  • 国务院总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免。
  •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全国人大决定,国家主席任免;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家主席任免。
  • 国务院每届任期5年;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现任国务院组成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现任国务院总理是李强,副总理是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目前,国务院组成人员大部分由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此外来自参政党九三学社的有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2018年3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26个组成部门。各部委实行部长负责制,这些部长往往兼任本部中共党组(委)书记,但部分部门的党组(委)书记为另外委派。目前為止,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中任职时间最长的是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自起,迄今。目前任职时间最短的是农业农村部部长张柱和应急管理部部长张成中,自起,迄今。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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