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会

影子内阁
影子内阁(shadow cabinet)是下议院的最大在野党按时任政府内阁的形式组建而成,设有与时任政府各部门对应的「影子部長」。影子内阁成员将扮演制衡联邦政府的角色,同时进行「政策监督」、拟定替代政策以及与现任政府的政策较量等。影子内阁的首领为国会反对党领袖。

议员权利
依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63条,国会议员有权对任何课题发表言论,无须对外界声讨负责,免于司法检控;只有国会特权委员会可以对议员实行制裁。国会特权在议员宣誓之后生效,并只对在国会的言论有效,不包括在议会外的言论。国会可以自行通过法律,禁止议员对宪法第三章(公民权)、第152条(国语及其它语言地位)、第153条(土著特别配额)及第181条(统治者主权地位)等条文的有效性作出公开质疑,但可以探讨其执行方式。议员不能扬言推翻最高元首或各州的君主,但对元首的议论则是豁免于司法检控的。

立法程序
政府草案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将会以马来语和英语起草法案(bill),法案在经内阁会议通过后由负责该法案的内阁部长提交给国会下议院,并分发给所有下议院议员。下议院将会对该法案进行三读辩论和表决:一读是部长或副部长将法案提交给议会;在二读时,国会议员讨论和辩论法案的内容;在三读时,部长或副部长正式将法案提交议会表决。宪法修正案需要议会绝对多数(三分之二)的议员赞成方能通过;普通法案则只需以简单多数(半数)通过即可。

当法案在下议院通过后,法案将会送交至上议院审查,进行与下议院一样的三读辩论和表决程序。按照西敏制惯例,上议院不得正式否决法案。上议院如否决财政预算案,若下议院重新可决,则上议院之决议立即无效。上议院对其他法案之否决,若继续经下议院连续两会期可决(约一年),上议院决议无效。所以上议院有阻延法案的功能和权力。上议院前次否决下议院的法案发送在2018年,当时上议院在二读阶段否决了下议院的《2018年假新闻(废止)法案》。

在国会上下两院通过后,法案将提交给最高元首御准,陛下需要在30天内御准该法案。如果最高元首拒绝或没有御准,国家皇宫将会把该法案交还给国会重新修订,国会可决定是否进行修改。如果该法案再次获得国会上下两院通过,最高元首则必须在30天内对法案给予御准。依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66条,若最高元首依然拒绝或没有御准法案,法案可在30天限期结束后无视陛下的否决权,自动成为法令(act)。最高元首前次没有御准国会通过的法案发送在2016年,当时时任最高元首端姑阿都哈林陛下没有御准《2016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法案最终在30天限期结束后,自动成为法令。

所有法令必须要在《马来西亚联邦政府宪报》上颁布后方能生效。

私人草案
虽然上述过程假设只有政府可以提出法案,但马来西亚国会允许议员自行提呈私人草案(Private Member's Bill)。然而,与世界上其他遵循西敏制的大多数立法机关一样,很少会有国会议员提出私人草案。在提交私人草案前,有关议员必须寻求议会的许可以对该法案进行辩论。只有内阁部长才被允许提交与财政和金融相关的法案。

表决方式
按照西敏制惯例,国会共有两种表决方式,即声音表决(voice vote)和记名投票。一般上在进行表决时,国会的默认表决方式为声音表决,除非在议会厅内有15位议员起立要求记名投票,或是两方声量过于接近导致议长无法判断时,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选举和任期
在全国大选(国会下议院选举),来自全国222个单一国会选区的选民以直接选举的方式投选出222名国会下议院议员。所有222名国会下议院议员以领先者当选的方式在各自的选区当选。在下议院取得简单多数席位的政党得以组建内阁,取得联邦执政权。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规定最少每五年必须举行国会下议院改选,但首相能够请示最高元首并在五年任期内的任何时间点解散国会。

按照现行《马来西亚宪法》第55条第4款,国会在解散后必须在60天内举行选举,并在解散后的120天内重新召开。

如下议席如出现空缺,依《宪法》第54条也必须在60天内举行补选,但如果距离国会届满已不足两年(即国会议员宣誓就任后的五年任期已超过三年者),则不必举行补选。如果空缺出现在上议院,也应在60天内的填补。然而,宪法也阐明,如果国会议席的空缺因各种原因超出了60天才填补,也不影响新上任者的合法性,在实例上,上议院的空缺经常逾期填补。

在1966年以前,按照《1958年选举法令》旧条文的规定,国会在解散后分别必须在两个月内在西马(半岛十一州)及三个月内在东马(沙巴州和砂拉越州)进行选举。 但此规定已在《1966年宪法修正案》中废除,一律定为60天内。

议员就任誓词
任何议员在各自选区当选后都必须在第一季国会开幕后的第一天进行宣誓。在完成宣誓前,议员不得参与国会的任何会议或表决。议员可选择使用英语或马来语进行宣誓,但一般上议员都会以马来语进行宣誓。

上议院议员
:: 汉译:本人(姓名),当选出任马来西亚国会上议院议员,在此郑重宣誓(或保证),我将尽我所能,忠实地履行我的职责。本人定当效忠马来西亚,并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

下议院议员
:: 汉译:本人(姓名),当选出任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议员,在此郑重宣誓(或保证),我将尽我所能,忠实地履行我的职责。本人定当效忠马来西亚,并维护、保卫和捍卫《马来西亚宪法》。

议员尊称
上议院议员
下议院议员
注释
参考文献
参见

  • 马来西亚上议院
  • 马来西亚下议院

外部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c/PARLIMENMALAYSIA1 马来西亚国会官方YouTube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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