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政院

中政院,元代官署名,官秩正二品。

院使七人,正二品;同知二人,正三品。专门负责皇后的宫廷供奉事宜,兼领皇后分地租税。下设有中瑞司、内正司、正翊司等。元真二年,开始设立,官秩正三品。大德四年,升中政院级别,官秩正二品。至大三年,升为从一品,院使七人,同知、众院、同众、院判各二人。至大四年,撤销并入典内院。皇鏖二年,重新设立中政院,官员如旧。

参见

  • 皇后少府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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