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级市而言,不设区的市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制市中,内部不设立市辖区的地级市,俗称“直筒子市”。这里的地級市“市辖区”是指“区人民政府”所对应的各类县级行政区,而不是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委员会等所对应的“行政管理区”(如开发区、高新区),前者的设立、撤销要经过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准。
简介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相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则采用间接选举产生。
目前,中国大陆境内绝大部分的地级市都设有市辖区,只有4个不设区的地级市具有设区的市的法律权责,因此立法上所称的不设区的市常常被和县级市被认为外延相同,实际上二者无论是内涵定义还是外延范围都不一致。对于县级行政区,由于只有县和自治县可以设立县辖区,故所有的县级市均无辖区,都属于不设区的市。
下列建制市为不设区的地级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东省中山市
*海南省儋州市
*甘肃省嘉峪关市
所有不设区的地级市经由全国人大授权,具有“设区的市”的法律权责。
曾经不设区的地级市
参考资料
文献
- 陈潮:《中国行政区划沿革手册》,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00年
参见
*市辖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地级市
** 设区的市
** 较大的市
- 县级市
- :韓國有若干未升級為「廣域市」的大城市被指定為「特定市」(通稱),其中大部分設有區,但也有少數沒有設區或曾設區但已撤銷。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