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事務委員會()是香港非法定組織之一,簡稱安委會,由第一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7年成立,主要向政府提供建議,制訂全面的安老政策。
安老事務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包括老人在住屋、經濟保障、醫療衞生、就業等方面的有關事宜,向政府表達意見,統籌各項安老計劃和服務的策劃和發展工作,及落實各項安老政策和計劃時進行監察。
歷任主席
*2004年至2005年:譚耀宗
*2005年至2011年:梁智鴻
*2011年至2016年:陳章明
*2016年至2022年:林正財
*2022年至今:李國棟
委員
安老事務委員會自成立起至2004年,一直由立法會議員譚耀宗擔任主席,2005年開始,政府改委任梁智鴻醫生擔任主席。
政府每兩年會委任一次新的官守委員,官方委員則由醫務衞生局代表、勞工及福利局代表、房屋局或房屋署代表、衞生署代表、社會福利署代表及醫院管理局代表擔任。
現任委員
;主席:
*李國棟
;非官方委員
*白雪博士
*陳志球博士
*陳美潔
*陳綺貞
*蔡海偉
*許鷗思醫生
*林翠華教授
*劉達泉
*李輝
*列浩然
*樓瑋群博士
*陸嘉熙醫生
*馬衡
*蕭景威
*黃楚淇
*余翠怡
;官方委員
*醫務衞生局局長或其代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或其代表
*房屋局局長/房屋署署長或其代表
*衞生署署長或其代表
*社會福利署署長或其代表
*醫院管理局行政總裁或其代表
安老服務計劃方案
行政長官在2014年的《施政報告》中宣佈,委託安老事務委員會籌劃「安老服務計劃方案」,目標將香港的安老服務規劃至2030年。為研究和跟進有關的工作,安委會成立「安老服務計劃方案工作小組」,並委聘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成員包括來自其他大學學者的顧問團隊提供協助。有關「計劃方案」的研究於2014至2017年進行,分三個階段,分別為「訂定範疇階段」(2014年10月至11月)、「制訂建議階段」(2015年6月至8月)及「建立共識階段」(2016年10月至12月)。
「計劃方案」的整體原則及策略方針
願景
敬老、愛老、護老
使命
老有所屬、老有所養、老有所為
整體原則
尊嚴、生活質素、長者友善、積極和豐盛人生、居家安老、著重使用者選擇、共同承擔責任、將資源投放給最有需要的人士、財政可持續性、社會共融及平等機會
主要策略方針
加強社區照顧服務以達至「居家安老」和減少住院比率
確保知情權及為長者適時提供具質素的服務
安進一步提升服務效率並整合各項服務
確保安老服務的財政可持續性並鼓勵責任承擔
參見
*香港老人福利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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