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标准简称煤矿安监局,亦简称国家煤监局,是已撤销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煤矿安全监察职能。
沿革
1999年12月成立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0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定”规定说,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1年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牌,由国家经贸委管理。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置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2005年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副部级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为正部级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并且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升监察管理部门的权威,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综合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划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9月22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施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020年12月10日,正式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职责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下列职能:
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为副司局级,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
历任领导
; 局长
- 赵铁锤(2005年2月-2012年2月)
- 付建华(2012年2月-2015年1月)
- 黄玉治(2015年1月-2020年9月)
参考文献
参见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中国煤炭工业
- 矿难
** 中国矿难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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