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府,明清时期福建布政司、福建省下设的一个府,清代隸福州道。其辖区大致为今天的福州市的六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六县(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一个县级市(福清市),再加上宁德市的古田、屏南二县。明朝初年,改福州路为福州府,为福建省治。治福州府城(闽县和侯官县附郭)。
历史沿革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改福州路设福州府。洪武二年,福宁州及福清州降为县,福州府管辖閩、侯官、怀安、长乐、福清、永福、闽清、古田、连江、罗源、福宁、宁德、福安,共計13县。
成化九年(1473年),设福宁州。
清朝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明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建元隆武,福州府改为天兴府。顺治三年(1646年)九月,清军攻克福州,天兴府复称福州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割古田县北境双溪地置屏南县。嘉庆三年(1798年),割福清县地置平潭厅。
職官
入清以後,因以鄭成功等人為主的閩人武裝抗爭甚烈,滿清朝廷遂大量起用北人。
明朝
知府
清朝
衝繁疲難
清代依據各地民情之不同,制定了選任地方官員的標準。
知府
福州府知府为正四品,乾隆十八年改为从四品。
文教
- 福州文庙
注释
參考文獻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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