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是中國歷史上,唐代、五代、宋代、辽代、元代等朝代的官署名称,長官稱樞密使。在不同朝代有著不同功能,但大抵主管軍事,有成立樞密院的朝代則多不設置兵部,替代既有的六部機能,作為該政權的實質頂層軍事指揮機構。
沿革
樞密院此一官署首次創設的時間約在中唐年代,官署功能是沟通中外出纳帝命的皇帝秘书机构,多以宦者充任,唐德宗開始任命樞密院所轄官僚兼任神策军护军中尉、地方监军等军事职务后,性質逐渐转化为皇帝直屬的军事管理机构,藉此跳過常規三省六部官制,讓皇帝獲得直接掌控軍事機構權柄的管理方法。
五代十國時期,後梁有心革唐代宦寺弄权之弊,乃罢枢密院,另建士人充任的崇政院,以备顾问参谋,以崇政使知院事。后唐庄宗同光元年又改崇政院为枢密院,以枢密使知院事与宰相共秉朝政,同时仍都监诸藩镇兵马事务。天福四年(939)晋高祖废枢密院,而“以印付中书,院事皆委宰相分判”。天福七年高祖去世,宰臣冯道等人上表“请依旧置枢密使”。开运元年(944)复置枢密院,以桑维翰为中书令兼枢密使,至后汉隐帝以枢密使郭威主管军政后,枢密院大致完成了最高军事管理机构的转化。
北宋樞密院分兵部與中書門下軍政之權,與掌管民政之中書省号为“二府”,加上掌管財政的三司使,形成北宋二府三司的中央體制,枢密院俗稱「樞府」,因熙寧年間,在皇城右掖門南詔建東西二府各四位,西府由樞密使、副使居住,故以“西府”代稱樞密使,樞密院在中書省之北,印有"東院"、"西院"之文,而共為一院,但行東院印。事實上是以枢密院的长官来分割宰相的掌兵之权,即馬端臨宣稱的“枢密院官虽曰掌兵,亦未尝不兼任宰相之事”。宋朝國策即是对“武人跋扈”的防備不遺餘力。不過北宋初年武将在枢密院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雍熙三年北伐,宋太宗“独与枢密院计议,一日至六召,中书不预闻”。皇祐四年,狄青升为枢密副使,御史中丞王举正、左司谏贾黯及御史韩贽等人纷纷上奏反对,宋仁宗不顾宰相庞籍等反对,硬将狄青擢为枢密使,前後四年。慶曆年間,因二路用兵,知制誥富弼建言,邊事繫國家安危,不宜專委樞密,仁宗以為然,即詔中書同議(職官志),繼又以諫官張方平上言,中書宜知兵事,乃以宰相呂夷簡,章得象並兼樞密院,從此軍令與政令相互溝通。故仁宗慶曆以後,宰相兼使迄元豐改制,又不復兼(通考卷五八)。嘉祐元年,罷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陳州。
佐天子執兵政:
*樞密使(從一品)
*知樞密院事(正二品)
*同知樞密院事(正二品)
*樞密副使(從二品)
*簽書樞密院事(從二品)
*同簽書樞密院事(正三品)
*枢密直学士(正三品)
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同簽書樞密院事為之貳。
宋初,官無定-{制}-。有使則置副,有知院則置同知院,資淺則用直學士簽書院事。置知院、同知院二人。
元豐五年改官制:使、副悉罷。元佑初,復置簽書院事,仍以樞密直學士充。開禧后,以宰執兼任,遂為永制。使與知院,同知、副使,亦或并除。其簽書、同簽書并為端明殿學士(正三品)。
掌承宣旨命:
*樞密都承旨(從五品)
*樞密副都承旨(從五品)
*枢密承旨(正六品)
*樞密副承旨(正七品)
*樞密檢詳官(从六品)
*樞密計議官(正八品)
*樞密編修官
宋初樞密院下設四房:兵、吏、戶、禮。神宗元豐五年增至十房,后又加兩房,總計十二房:
*北面房(掌行河北、河東路吏卒,北界邊防、國信事)
*河西房(掌行陕西路、麟、府、丰、嵐、石、隰州、保德军吏卒,西界邊防、蕃官)
*支差房(掌行調發軍,湖北路邊防及京東、京西、江、淮、廣南東路吏卒,遷補殿侍,選親事官)
*在京房(掌行殿前步軍司事,支移兵器,川陝路邊防及畿內、福建路吏卒,軍頭、皇城司衛兵)
*教閱房(掌行中外校習,封樁闕額請給,催督驛遞及湖南路邊防)
*廣西房(掌行招軍捕盜賞罰,廣南西路邊防及兩浙路吏卒)
*兵籍房(掌行諸路將官差發禁兵、選補衛軍文書)、民兵房(掌行三路保甲、弓箭手)
*吏房(掌行差將領武臣知州軍、路分都監以上及差內侍官文書)
*知雜房(掌行雜務)、支馬房(掌行內外馬政並坊院監牧吏卒、牧馬、租課)
*小吏房(掌行兩省內臣磨勘功過敘用,大使臣已上歷任事狀及校尉以上改轉遷遣)
逐房副承旨三人,主事五人,守闕主事二人,令史十三人,書令史十五人。
元祐既創支馬、小吏二房,增令史為十四人,書令史十九人,創正名貼房十八人。大觀增逐房副承旨為五人,創守闕書令史三人,增正名二十八人。
辽朝置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及汉人枢密院等三院,北枢密院相当于兵部,南枢密院,相当于吏部。元代枢密院主管军事机密、边防及宫廷禁卫等事。明太祖废枢密院,改置大都督府。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 《文献通考》卷五八《职官考十二·枢密院》
参见
- 司马、太尉
- 兵部、五军都督府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日本樞密院
- 英國樞密院
- 泰國樞密院
- 荷蘭國務委員會
*
- 機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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