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海道

徐汇区平江路48号]]

沪海道,是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所设立的一个道级行政区。

历史沿革
民国2年(1913年)1月8日,中华民国北京临时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在省与县之间设道。民国3年(1914年)1月7日,设上海道,隶江苏省,置上海观察使公署,驻上海县。

同年5月23日,中华民国北京政府颁布《道官制》,依照规定,上海道改为沪海道,上海观察使公署改设为沪海道尹公署。民国16年(1927年)4月18日,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依据孙中山《建国大纲》“县为自治之单位,省立于中央与县之间”的规定,实行省县二级行政制,废除沪海道建制。

行政区划
民国3年(1914年)1月7日上海道设立时,下辖上海县、松江县、南汇县、昆山县、宝山县共5个县。

同年3月27日,改辖上海县、吴县、吴江县、常熟县、昆山县、松江县、青浦县、金山县、奉贤县、南汇县、川沙县、太仓县、嘉定县、宝山县、崇明县共15个县。

同年5月23日,上海道改为沪海道后,管辖上海县、松江县、南汇县、青浦县、奉贤县、金山县、川沙县、太仓县、嘉定县、宝山县、崇明县、海门县共12个县,直至民国16年(1927年)4月18日撤销沪海道为止。

历任观察使、道尹
参见
*沪海道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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