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藝術類

中華民國無形文化資產傳統藝術類,是指由中華民國文化資產傳統藝術群(包括「傳統工藝類」及「傳統表演藝術類」)中央主管機關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就已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審查登錄的「傳統工藝類」及「傳統表演藝術類」中擇其重要者審查指定並辦理公告的流傳於各族群與地方之傳統技藝與藝能。

傳統表演藝術
音樂類
;北管音樂

;南管音樂

;客家音樂(客家八音/客家山歌)

;原住民族音樂

;後場音樂

;其他音樂

說唱/歌謠類
;說唱

;歌謠

;相聲

戲曲類
;北管戲曲

;南管戲曲

;京劇

;歌仔戲

;布袋戲

;客家戲曲

;其他戲曲

雜技類
;宋江陣類

;八家將類

;其他

舞蹈類
其他類
傳統工藝
雕塑/琢玉/木作類
;雕塑(石材、木材、竹)

;琢玉

;木作

製陶/剪黏/窯藝/泥作類
;製陶

;剪黏

;窯藝

;泥作

金工類
髹漆/彩繪類
;髹漆

;彩繪

編織/刺繡類
;編織(植物纖維)

;刺繡

其他
;造紙(紙藝)

;官方列為「其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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